(一)主要职责
单位基本职能、职责:为残疾人就业提供服务。开展残疾人劳动资源和社会用工调查、劳动能力评估、求职登记、就业咨询、职业培训、职业介绍、审核认定单位安置残疾人就业等工作。
(二)2018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开展残疾人职业技术培训;残疾人职业介绍;“阳光家园”计划;城乡残疾人居家灵活就业;残疾人创业就业扶持;审核认定单位安置残疾人就业;残疾人康复等工作。
泸州市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所由泸州市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所和泸州市残疾人康复中心两个独立法人单位组成,是一级预算单位。本单位总编制11名,其中事业编制11名。在编实有人数11人,其中事业编制11人;聘用人员20人。
第二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支总计859.07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567.60万元,下降39.78%。主要变动原因是(1)新康复中心建设482.22万元;(2)残疾人文化创意产业基地80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收入合计855.3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86.05万元,占91.89%;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9.30万元,占8.1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03万元,占0.01%。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支出合计855.6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2.06万元,占18.94%;项目支出693.55万元,占71.85%;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855.35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571.28万元,下降40.04%。主要变动原因是(1)新康复中心建设482.22万元;(2)残疾人文化创意产业基地8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86.0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03%。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584.92万元,下降42.66%。主要变动原因是(1)新康复中心建设482.22万元;(2)残疾人文化创意产业基地8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86.0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69.41万元,占97.88%;医疗卫生支出(类)6.05万元,占0.77%;住房保障支出(类)10.59万元,占1.43%。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786.05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4.13万元,完成预算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5.65万元,完成预算100%。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残疾人事业(款)机关服务(项):支出决算为140.64万元,完成预算100%。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残疾人事业(款)残疾人康复(项):支出决算为80.59万元,完成预算100%。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残疾人事业(款)残疾人就业和扶贫(项):支出决算为343.51万元,完成预算100%。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残疾人事业(款)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84.89万元,完成预算100%。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4.95万元,完成预算100%。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决算为1.1万元,完成预算100%。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10.59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62.0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48.5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13.4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17万元,完成预算31.0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压缩“三公”经费开支。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17万元,占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2018年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2017年决算数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17万元,完成预算43.40%。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全部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增加0.83万元,增长61.94%。主要原因是残疾人康复、辅具配送等。
截至2018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17万元。主要用于基层辅具调研、开展项目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与2017年决算数持平。
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69.3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单位)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19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5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20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梳理填报。
2018 年我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查自评结果良好,全年基本支出保证了部门正常运行和日常工作正常开展,项目支出保障了重点工作的开展,绩效目标得到较好实现,绩效管理水平不断提高,绩效指标体系逐渐丰富和完善。
(二)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在2018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残疾人就业培训”
“残疾人就业创业扶持”“脑瘫儿童康复培训”“残疾儿童少年康复对象交通生活费补助”“自闭症儿童康复培训”等5个项目的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残疾人就业创业扶持”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300万元,执行数为299.72万元,完成预算的99.91%。通过项目实施,进一步改善了残疾人生产生活状况,让残疾人实现居家灵活就业,极大地鼓舞了广大残疾人就业创业的热情,同时也促进了企业安置残疾人就业的积极性,确保广大残疾人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进程中不掉队。发现的主要问题是:基层残联审核不严,现场核实不到位。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建立完善回访制度。
2.“残疾人就业培训”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50万元,执行数为130.4万元,完成预算的86.9%。通过项目实施,拓宽和提升了贫困残疾人的创业、就业渠道和从业水平,提高残疾人劳动技能水平和综合素质,增强残疾人劳动技能。同时鼓励残疾人发扬身残志坚、自强自立、顽强拼搏的精神,提高他们参与社会生产生活的能力,以自主脱贫的意识共同奔赴小康。发现的主要问题是:职业技能培训和农村实用技术培训都有监管纰漏,导致后期出现回访发现部分猪苗重量不足和存活率不高问题。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对验收环节的监管,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3.“脑瘫儿童康复培训”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5万元,执行数为10.57万元,完成预算的70.47%。通过项目实施,提高脑瘫儿童的协调、认知、感统、日常生活技能等能力,帮助他们逐步恢复运动功能,促进他人早日融入社会。脑瘫儿童康复有效率达100%,减轻了残疾家庭经济和精神负担,满意度达100%。发现的主要问题是:康复技术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市本级康复人才引进,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形式,加强对现有康复教师的培训,切实提高康复水平。
4.“自闭症儿童康复培训”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2万元,执行数为1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提高自闭症儿童的协调、认知、感统、日常生活技能等能力,培养了他们社会能力,帮助他们逐步融入社会。自闭症儿童康复有效率达100%,减轻了残疾家庭负担,拯救了残疾儿童家庭,满意度达100%。发现的主要问题是:康复技术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市本级康复人才引进,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形式,加强对现有康复教师的培训,切实提高康复水平。
5. “残疾儿童少年康复对象交通生活费补助”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49万元,执行数为4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提升了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质量,加大了对残疾儿童的康复救助,残疾人家庭满意率达到100%,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二)部门开展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泸州市残疾人联合会部门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2018 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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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残疾人就业创业扶持经费 |
|||||
预算单位 |
泸州市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所 |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300 |
执行数: |
299.72 |
||
其中-财政拨款: |
300 |
其中-财政拨款: |
299.72 |
|||
其它资金: |
0 |
其它资金: |
0 |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
对全市进行了就业创业的残疾人分类提供扶持资金:现代农业150户;自主创业80户;超额安置残疾人企业补助6家;残疾人就业扶贫基地5家,残疾人技能提升4人。 |
补助残疾人就业创业现代农业78户;自主创业131户,安置残疾人就业补助8家,农村残疾人就业扶贫基地4家,残疾人技能提升培训1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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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
现代农业150户;自主创业80户;超额安置残疾人企业补助6家;残疾人就业扶贫基地5家,残疾人技能提升4人。 |
补助残疾人就业创业现代农业78户;自主创业131户,安置残疾人就业补助8家,农村残疾人就业扶贫基地4家,残疾人技能提升培训1人。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 |
|
弘扬人道主义思想,倡导扶残助残的良好风尚,营造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环境,激励残疾人自强自立。 |
带动了全市广大残疾人创业和企业积极吸纳安置残疾人的热情, |
||
效益指标 |
可持续影响 |
|
带动残疾人经济增收 |
带动残疾人经济增收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 |
|
90% |
95% |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2018 年度) |
||||||
项目名称 |
残疾人就业培训费 |
|||||
预算单位 |
泸州市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所 |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150 |
执行数: |
150 |
||
其中-财政拨款: |
150 |
其中-财政拨款: |
130.4 |
|||
其它资金: |
0 |
其它资金: |
0 |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
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40万元。农村贫困(主要是建档立卡)残疾人种养殖技术培训(包括培训和提供种苗)100万元。 |
为古蔺县266个参训户发价值约750元的健康鸡苗50只,为江阳区、龙马潭区、纳溪区、泸县、合江县、叙永县1140个参训户发放价值约700元的健康猪苗1只。50名残疾学员参加盲人按摩和竹编培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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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开展盲人按摩和竹编培训;猪和鸡苗培训及发放 |
开展盲人按摩和竹编培训50人,猪和鸡苗培训及发放1406户。 |
开展盲人按摩和竹编培训48人,猪和鸡苗培训及发放1143户。 |
||
项目完成指标 |
成本指标 |
投入资金 |
开展盲人按摩和竹编培训0.8万元/人;猪和鸡苗培训及发放711元/户。 |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 |
促进农村残疾人增收
|
每户将获得6000元至10000元养殖收入。 |
每个残疾人户获得6000元左右养殖收入。 |
||
效益指标 |
可持续影响 |
提高就业、创业水平 |
提高残疾人劳动技能水平和综合素质,增强残疾人劳动技能。 |
参与社会生产生活的能力得到提高。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 |
培训学员满意度 |
90% |
100% |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2018年度) |
||||||
项目名称 |
自闭症儿童康复项目 |
|||||
预算单位 |
泸州市残疾人康复服务中心 |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12 |
执行数: |
12 |
||
其中-财政拨款: |
12 |
其中-财政拨款: |
12 |
|||
其它资金: |
0 |
其它资金: |
0 |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
2018年1-12月完成7-12岁自闭症儿童康复训练任务10名,通过训练提高他们的认知、感统、日常生活技能等能力,帮助他们逐步融入社会。 |
完成了7-12岁自闭症儿童康复训练任务10名,提高了他们的认知、感统、日常生活技能等能力,帮助他们逐步融入社会。 |
|||||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10名7-12岁自闭症儿童康复训练 |
12万元 |
12万元 |
||
项目完成指标 |
质量指标 |
10名自闭症儿童训练效果 |
有效率≥90% |
有效率100% |
||
项目完成指标 |
社会效益 指标 |
受益数 |
10名自闭症儿童 |
10名自闭症儿童 |
||
项目完成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家长满意度 |
≥90% |
100% |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2018年度) |
||||||
项目名称 |
脑瘫儿童康复项目 |
|||||
预算单位 |
泸州市残疾人康复服务中心 |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15 |
执行数: |
10.57 |
||
其中-财政拨款: |
15 |
其中-财政拨款: |
10.57 |
|||
其它资金: |
0 |
其它资金: |
0 |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
2018年1-12月完成0-12岁脑瘫儿童康复训练任务10名,通过训练提高他们的协调、认知、感统、日常生活技能等能力,帮助他们逐步融入社会。 |
完成0-12岁脑瘫儿童康复训练任务10名,提高了他们的协调、认知、感统、日常生活技能等能力,更好地融入社会。 |
|||||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10名0-12岁脑瘫儿童康复训练 |
15万元 |
10.57万元 |
||
项目完成指标 |
质量指标 |
10名脑瘫儿童训练效果 |
≥90% |
100% |
||
项目完成指标 |
社会效益 指标 |
受益数 |
10名脑瘫儿童 |
10名脑瘫儿童 |
||
项目完成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家长满意度 |
≥90% |
100% |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2018 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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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残疾儿童少年康复对象交通生活补助 |
||||||
预算单位 |
泸州市残疾人康复服务中心 |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49 |
执行数: |
49 |
|||
其中-财政拨款: |
49 |
其中-财政拨款: |
49 |
||||
其它资金: |
0 |
其它资金: |
0 |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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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对残疾儿童的康复救助,对江阳区、龙马潭区、纳溪区残疾儿童少年康复对象交通生活进行补助,提升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质量, |
2018年共对三区388名残疾儿童少年康复对象进行了补助,落实资金4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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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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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补助范围 |
对江阳区、龙马潭区、纳溪区残疾儿童少年康复对象交通生活进行补助。 |
对江阳区、龙马潭区、纳溪区388名残疾儿童少年康复对象进行交通生活补助。 |
|||
效益指标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 指标 |
社会影响力 |
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
残疾人家庭满意率达到100%,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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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续影响 指标 |
受益人数 |
江阳区、龙马潭区、纳溪区在机构进行手术、康复训练的0-18岁残疾儿童少年。 |
三区388名残疾儿童少年受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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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续影响 指标 |
项目持续发挥作用 |
提升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质量,给接受康复训练的残疾人家庭减轻负担。 |
减轻残疾人家庭负担,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
||||
|
满意度指标 |
残疾人家庭满意度 |
≥95% |
100% |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泸州市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4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40.00万元。主要用于残疾人就业创业培训等。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泸州市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所共有车辆1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类)残疾人事业(20811款)行政运行(2080201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类)残疾人事业(20811款)一般行政管事事务(2081102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类)残疾人事业(20811款)残疾人康复(2081104项):指残疾人联合会用于残疾人康复方面的支出。
(九)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类)残疾人事业(20811款)残疾人就业和扶贫(2081105项):指残疾人联合会用于残疾人就业和扶贫等方面的支出。
(十)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类)残疾人事业(20811款)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2081107项):指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支出。
(十一)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类)残疾人事业(20811款)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2081199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残疾人事业方面的支出。
(十二)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20805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080504项):指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十三)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20805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505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十四)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0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1011款)行政单位医疗(2101101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十五)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0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1011款)公务员医疗补助(2101103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十六)住房保障支出(221类)住房改革支出(22102款)住房公积金(2210201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七)住房保障支出(221类)住房改革支出(22102款)购房补贴(2210203项):指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十八)其他支出(229类)彩票公益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22960款)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2296002项):指用于社会福利和社会救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十九)其他支出(229类)彩票公益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22960款)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2296006项):指用于残疾人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二十)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二十二)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二十三)“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十四)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附件
泸州市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所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查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2018年泸州市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所和泸州市残疾人康复服务中心是经泸州市人民政府机构编制委员会同意设立的事业法人单位,直属泸州市残疾人联合会管理。从成立以来,两个单位一直合并预算。
(二)机构职能。
泸州市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所根据国家、省、市残疾人就业工作方针、政策、法规,协调组织残疾人劳动就业法规、政策、规划、计划的落实,承担相关管理办法规定的事务性工作。协助指导全市残疾人就业工作,积极推进集中就业、按比例就业、个体就业和自愿组织起来就业;指导各县(区)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管理、使用;进行残疾人就业状况、劳动力资源和社会用工调查,研究就业对策;组织开展残疾人就业登记、劳动能力评估、就业咨询、职业培训、职业介绍。担全市残疾人职业技术培训规划、计划的组织管理与协调落实;负责残疾人职业技能开发。承担全市性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及职业人才评选事务性工作。承担残疾人就业、职业培训的有关信息统计、处理工作。
泸州市残疾人康复服务中心是为全市残疾人提供康复服务的综合性机构和技术资源中心。其职能职责是:开展残疾人康复、教育、科研工作,培训基层康复技术骨干;宣传普及康复知识和残疾预防知识;承担残疾人假肢、矫形器等用品用具组织管理、供应、维修工作;负责残疾人社区康复及外援康复项目工作;指导残疾人开展文化、体育、娱乐活动并提供服务;指导基层残疾人康复机构工作。
(三)人员概况。
泸州市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所有正式编制人员4人,正科级别2人,副科级别1人,管理九级人员1人。
泸州市残疾人康复服务中心有正式编制人员7人,正科级别2人,副科级别2人,管理九级人员3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本年财政拨款855.3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财政拔款收入162.06万元,占全年收入的18.95%。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财政拔款收入623.99万元,占全年总收入的72.95%。中省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收入69.3万元,占全年总收入的8.1%。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18年共计支出855.35万元,其中人员及公用支出162.06万元,项目支出总计693.29万元,其中机关服务支出15万元,残疾人康复支出80.59万元,残疾人就业和扶贫支出343.51万元,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184.89万元。
三、部门财政支出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管理
泸州市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所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以及省市重要会议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自觉践行新发展理念,根据职能职责积极谋划,确定目标任务,认真履职,促进了残疾人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根据工作职能,2018年重点开了残保金征收、残疾人就业状况调查、社会用工调查、残疾人就业创业扶持、残疾人就业培训费等工作。泸州市残疾人康复服务中心2018年重点开展了脑瘫儿童康复、自闭症儿童康复、社区康复、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等。实施的以上项目严格按照单位的职能职责开展,严格按省、市有关文件要求进行项目预算,设立了项目绩效目标。
(二)专项预算管理
2018 年,本部门无专项预算。
(三)结果应用情况
泸州市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所和泸州市残疾人康复服务中心开展的工作,虽然没有经济效益,但是残疾人工作是政府的重要民生工程,是一项需要长期持续开展的工作。通过开展残疾人康复、劳动就业、扶贫、维权和残保金征收核查等工作,全市残疾人基本民生得到有效保障,生活状况不断改善,残疾人群体基本稳定,扶残助残社会氛围日益浓厚,残疾人事业取得了长足发展。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泸州市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所和泸州市残疾人康复服务中心在部门决策方面与相关法律法规相符、与部门“三定”方案相符,与部门中长期规划相符、与省残联工作任务相符。目标任务明确,只是基本支出与项目支出有时界定不明确,无法体现效益。预算编制合理,是经过长期工作经验编制,能合理运用到残疾人工作中。预算测算依据较充分,是根据市委市政府相关文件按实编制预算。目标管理较科学及时报送绩效目标管理。综合管理方面资产管理是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要求进行资产采购处置和管理 ,内控制度有专门的健全完整,并按照制度执行。部门绩效情况,严格按照年初制定的方案较好地完成了残疾人康复、劳动就业、扶贫、维权和残保金征收核查等工作,, 残疾人事业取得了长足发展。
综上所述,2018年度泸